對標垃圾分類先進國家的破解之道 收穫哪些啟示?

北極星環保網訊:垃圾分類,是城市垃圾減量化、資源化、無害化的有效手段,也是提升城市發展水平的重要環節。我國早在2000年就啟動垃圾分類工作,並在北京、上海、廣州等城市率先試點,實行17年來,效果並不理想。

垃圾治理,是個全球性難題。日本用了27年,形成全民參與氛圍,德國把垃圾分類當一項系統工程,大約40年才見效果。其他國家和地區有哪些獎懲措施?推行過程中遇到過什麼困難?又是如何解決的?本報系列民生調查《三問申城垃圾分類》今天推出第三篇,對標垃圾分類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破解之道,上海推進垃圾分類,有何差距?能收穫哪些啟示?


圖說:小區內設置了分類投放垃圾桶,但居民垃圾分類投放意識仍需加強來源/新民晚報記者 孫中欽 周馨 劉歆

對標之一:垃圾桶去哪了

街頭難尋,回家細分 vs 隨處可見,標識混亂

曾飽受垃圾問題困擾的台北,1996年起實施「垃圾不落地」——街頭不再設置垃圾桶,改由垃圾車定時定點回收。媒體人徐迅雷在國家級環保期刊《綠色視野》撰文回憶,台北街道較清潔,除旅遊點和交通樞紐,基本不擺垃圾桶,平常要把垃圾帶回家先分類。180條垃圾回收專線,每天定時開行。市民等車到來,再分類投放。亂丟垃圾,最高將被罰新台幣6000元(約合人民幣1200元)。

在日本街頭,想找垃圾桶也很難。「這和日本人的分類意識較強有關,另外,很多便利店有垃圾桶,有部分替代作用。」旅居日本多年的談震認為,街頭不設桶,一舉多得:店員負責清理,政府省開支;顧客扔垃圾時,可能順便進店消費;城市更整潔。為防止隨地亂扔,日本《廢棄物處理法》規定:胡亂丟棄廢棄物,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,並罰1000萬日元(約合人民幣60萬元)。

反觀上海,在街頭、公園、商場和地鐵站內,分類垃圾桶隨處可見,但設置不統一:分類標識不清晰,顏色區分不明顯,左右桶類別不固定……對推廣垃圾分類沒有實質幫助。

全面實行「垃圾不落地」,需法律法規及時配套和全民分類意識跟進,上海目前撤走街頭垃圾桶未必合適,但相關設置有必要改進。在統一標準、設置合理的同時,不妨因地制宜地調整。比如,在小吃街或美食廣場,濕垃圾量比較多;公園和商場的干垃圾更多;而在居民小區,還應增設廢電池、熒光燈管等有害垃圾收集桶。


圖說:小區垃圾定時定點分類清運 來源/新民晚報記者 孫中欽 周馨 劉歆

對標之二:定時定點回收

嚴格遵守,一絲不苟vs流於形式,責任不清

與「垃圾不落地」政策相關的重要環節,是「定時定點回收」。

日本各地垃圾基本都細分到10種以上。知曉每天回收哪一類,是民眾的必修課。個人和單位都按時分好類,放到門口指定地點,由垃圾車定時定點運走,錯過就要等下一次。德國也推行類似制度,每戶門外有4個不同顏色的垃圾桶,清運機構按日期清運不同垃圾。分類不合格,會被拒收。

台北剛推「定時定點回收」時,居民們也覺得不方便。徐迅雷介紹,在大湖公園家小區,居民每晚8點到垃圾收集車前排隊。「有時要冒雨丟垃圾;萬一錯過,垃圾可能在家發臭。」2010年,社區管委會徵集業主意見,在地下車庫改造了一間垃圾收集室,花數萬元貼瓷磚、裝除臭機,買來冰櫃儲存廚餘垃圾,避免異味滋生。其他可回收垃圾分門別類裝進十幾個密封桶。室內還加裝攝像頭,監督住戶按規定扔垃圾。



本文來源:http://huanbao.bjx.com.cn/news/20180326/887596.shtml